據(jù)廣州市政府常務(wù)會議審議通過的《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(yīng)用工作方案》9以下簡稱《工作方案》)和《廣州市2014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(yīng)用工作計劃》(以下簡稱《工作計劃》)稱,該市將在3年內(nèi)推廣應(yīng)用各類新能源汽車一萬輛,其中,2014年計劃推廣3050輛。鑒于廣州計劃按照國家的新能源補貼政策,對購買新能源的消費者進行1:1的配套補貼,買家最高有望獲得12萬元的購車補貼。
《工作方案》提出,2013年至2015年,廣州市推廣新能源汽車10000輛,其中公交2000輛,出租車1000輛,公務(wù)用車2000輛,環(huán)衛(wèi),郵政,物流等專用車1000輛,私人領(lǐng)域4000輛,建設(shè)各類充電站105個,各類充電樁9970個。針對目前制約新能源汽車發(fā)展的價格問題,廣州計劃加大對新能源的補貼力度,初步考慮,用1:1的標準進行補貼,即國家補貼多少,廣州就補貼多少。
根據(jù)2013年國家出臺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最新標準為3.5萬元至6萬元,乘用車以純電行駛里程®為標準,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(含增程式)R≥50每車補貼3.5萬元,純電動承用車80≤R≤150每車3.5萬元,150小于等于R<250每車5萬元,R大于等于250每車6萬元。如果廣州按照1:1進行配套補貼的話,不同消費者購買小汽車最高可獲得12萬元的補貼。
另外,到2015年公務(wù)用車領(lǐng)域?qū)⑼茝V2000輛新能源汽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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